婀娜
发表于 2008-3-23 09:05:33
有道理支持
遇见
发表于 2008-3-26 00:14:42
支持支持
huafhua.good
发表于 2008-4-2 15:42:59
赞同........
大天使3
发表于 2008-4-17 09:17:43
精辟的道理,佩服啊
yqc123
发表于 2008-4-18 00:26:00
写的好,谢谢!
坤嘉
发表于 2008-4-29 14:51:31
cd只是一种爱好,就像喜欢打球一样。
只要不违法乱纪,其实没什么的啊。
丝丝入扣
发表于 2008-5-21 09:10:40
不错,请继续~~~~~~~~~~~~~顶
丝丝入扣
发表于 2008-5-21 09:12:14
~~~~~~~~~~~~~顶
yze
发表于 2008-5-24 13:55:53
讲的很好,支持
橡皮人
发表于 2008-5-28 08:04:13
我想有的姐妹至所以放弃,最主要的还是社会的认同所带来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