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最高法院周一裁定,全面变性手术不应成为变性人在其官方身份证上更改性别的先决条件,此举可能会对跨性别群体产生深远影响。 跨性别人士Henry Edward Tse和一个被称为Q的人上个月向法院提出上诉,因为政府拒绝改变他们身份证上的性别,原因是他们还没有进行全面的变性手术。 Tse和Q都是变性人(女变男),他们切除了乳房,接受了荷尔蒙激素治疗,并在专业的医疗支持和指导以及心理治疗下过着男性的生活。 终审法院的这项判决预计将对LGBTQA+社区产生广泛影响,因为其中许多跨性别成员认为性别确认手术不必要且充满风险。 两人之所以告上法庭,是因为现行的政策只允许跨性别男性在切除子宫和卵巢并构造出男性生殖器的情况下才可以改变其官方性别,只有那些因医疗原因不能接受手术的人才能获得豁免。 原讼法庭及上诉法庭均驳回Tse及Q提出的司法复核程序,二人获准上诉至终审法院。 图片 谢浩霖(Henry Edward Tse)本人 在周一公布的一项判决中,法院称政府的政策违宪,并强加了“不可接受的沉重负担”。他们还表示,这项政策“不相称”地侵犯了两人的性别认同和身体完整性的权利。 法官还表示,通常出现的任何行政问题往往与变性人的外表有关,而不是与他们生殖器区域的外观有关,而且不修改身份证上的性别“会造成更大的混乱或尴尬”。 Tse对这一裁决表示欢迎,称许多跨性别者多年来一直渴望的“最终胜利”。 “现在我有一张男性身份证,进入特定性别场所会容易得多,”他说。“我不会因为我的ID与我的身份不相称而受到质疑和羞辱。” 此次宣判结果影响多少跨性别群体? 现时并无官方数据显示香港有多少变性人士和跨性别人士。据医管局数字,现时香港每年约逾500人因为“性别不安”向公立医院精神科专科求诊,其中2017-2018年度更录得770人次。他们当中并非全部也进行性别重置手术,由2013年至2018年,每年约十多人进行性别重置手术,2017-2018年度有7人。 医管局没记录多少名跨性别人士完成完整变性手术,回复指,经过精神科医生、临床心理学家、外科医生、内分泌科医生、职业治疗师、护士及医务社工等人诊断和辅导后,跨性别者服用至少一年异性荷尔蒙药,至少一年持续以他/她期望的性别生活后,他/她与外科医生可考虑评估是否进行性别重置手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