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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CD的道德准则 [打印本页]

作者: 月亮下的想念    时间: 2009-5-4 11:06
标题: CD的道德准则
本人在这个帖子论述如何区分CD水平高低。

感谢“边缘人”进入指点。我也非常同意你的观点。

但是这个观点不是该贴我想讨论内容。这是涉及关于CD的道德准则的问题。

正好我也想另外发帖讨论。

CD,在常人看来,是一个怪异的行为,不被人了解。

同时每一个普通的CD都渴望被理解,被接纳。

也许一些CD会因为自己的怪异行为而内疚。 但是如果放在更加观念自由,

更加具有自我意识的西方国家,这不是一个很难为情的事情。

因为本质上说,存在的,就是合理的。

一个行为是否应该存在,首先就要看:这个行为有没有造成实质的不良影响。

对于外界,有没有影响市容,有没有影响社会。

对于自己,有没有影响生活,工作,家人等等。

如果处理好了,不影响外界。

那么,这个行为是可以合理存在的。至于存在的形式,是如“小沈阳”那样当着全国人民的面来搞笑CD,还是犹如地下工作者那样隐晦而为。看各人实际情况。

一个标准的CD,单纯面对自己的变装行为,是不需要内疚的。

唯一出现需要内疚的情况在于:你的行为伤害了别人,和(或者)伤害了自己。

CD,唯一的道德准则就是在于不伤害别人,不伤害自己。

在此基础上,追逐美丽,享受变装。

QQ截边缘人.jpg (18.89 KB, 下载次数: 62)

QQ截边缘人.jpg

作者: 呵呵酷派    时间: 2009-5-4 11:31
支持··
作者: 麻雀    时间: 2009-5-4 11:33
支持啊!这个社区越来越火了,教授级的姐姐还真多!!
作者: 蔓莉    时间: 2009-5-4 19:07
看看!!!!!!!!!!!!!!!!!!
作者: 喜欢做女人    时间: 2009-5-5 12:38
同意哦
作者: 玉环    时间: 2009-5-6 19:55
小沈阳不算CD吧
作者: 爱在何方01    时间: 2009-5-7 10:36
慢慢的会有人理解的
作者: hyf1984    时间: 2009-5-7 11:26
自己喜欢,不妨碍别人.不伤害自己,没违法.!!!这不结了.
作者: 甘露小MM    时间: 2009-5-10 16:44
如果得不到老婆和家人的谅解的话,我想我可能会放弃,也可能会更隐秘的继续我的地下工作。
作者: 黑白色    时间: 2009-7-31 02:13
虽然我是个CD,但是还是受不了小沈阳那个娘娘腔。
作者: wuzhidehao    时间: 2010-4-22 23:36
有道理 支持
作者: 王芸    时间: 2015-4-30 20:38
只要收发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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